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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葡澳京官网进出口食品流程|海关

发布日期:2023-09-19浏览次数:

  澳门新葡澳京官网进出口食品流程|海关在庞大的进口冷链食品消费需求面前,进口食品的食品安全显得尤为重要,那么食品在海关都经历了怎样的过程呢

  海关总署依据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对拟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并与对方主管当局签署双边协议。目前,我国对肉类、乳制品、水产品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燕窝、肠衣、植物源性食品、中药材、蜂产品等8大类产品实施准入评估。

  根据新修订的《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注册方式包括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推荐注册(18类食品)和企业申请注册(其他食品)。

  (18类食品包括:肉与肉制品、肠衣、水产品、乳品、燕窝与燕窝制品、蜂产品、蛋与蛋制品、食用油脂和油料、包馅面食、食用谷物、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保鲜和脱水蔬菜以及干豆、调味料、坚果与籽类、干果、未烘焙的咖啡豆与可可豆、特殊膳食食品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保健食品。)

  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代理商应当向海关总署备案。进口食品收货人应当向其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

  对可能传播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进口食品,应当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涉及产品包括:肉类、水产品、水果、粮谷类、茄科蔬菜、中药材、燕窝、鲜蛋类、生乳制品等。检疫审批可登陆互联网+海关进行申请。

  Ø 进口预包装食品被抽中现场查验或实验室检验的,向海关提交其合格证明材料、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原件和翻译件、中文标签样张及其他证明材料;

  海关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合格评定。进口食品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认可的场所,经评定合格的,由海关出具合格证明,准予销售、使用。

  海关对通过体系评估已获得向中国出口的资格或虽未经过体系评估但与中国已有相关产品传统贸易的国家(地区)开展回顾性审查。海关可现场核查进口食品收货人所提供的备案信息或查验有关证明材料。海关可对进口食品收货人的进口和销售记录进行检查。

  境内外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者疫情疫病可能影响到进出口食品安全的,或者在进出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海关采取风险预警及控制措施,包括:

  例如: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海关总署对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进口冷链食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实施紧急预防性措施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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