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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现场播报

发布日期:2024-10-11浏览次数:

  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现场播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参加2016中国食品辟谣论坛。我是本次论坛的主持人苑茵子,在这里问候大家!其实在2015年我们新华网就在几大部委指导下成立了中国食品辟谣联盟,并且也公布了几期社会谣言榜,帮助大家认清了事实,我们认为粉碎食品谣言这件事年年做,月月做,甚至日日做都不过分,毕竟民以食为天,我们将肃清网络谣言,给百姓吃一颗定心丸为己任。因此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引导公众走出食品安全认知的误区,新华网在国家网信办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农业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导下,举办了此次2016中国食品辟谣论坛。

  本次论坛得到了各方的大力支持,在此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首先,请允许我向大家介绍今天到场的领导和嘉宾,他们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司司长颜江瑛、国家网信办会工作局副局长范小伟、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王洪兵、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静、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顾宝根、工信部消费品司食品处处长张军。代表主办单位出席本次论坛的是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新华网产经中心主编杨昱。 中国蜂产品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小川 、中国肉类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陈伟、中国饭店协会副会长 张景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副秘书长刘昊宇、中国奶业协会副秘书长杨秀文、中国烘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巩生林、中国营养学会宣传与信息部副部长丁昕 欢迎你们。[ 2016-06-27 13:57 ]

  以下是中国食品辟谣联盟的副理事长单位代表,他们是:中国社科院食品药品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建、北京市农业局总农艺师陶志强、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业务部主任阮光锋、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文法学部副部长王四新、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副总监尹雪赓、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宋晓江、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病理与公共卫生学教研室教授佘锐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副研究员李耘。[ 2016-06-27 13:59 ]

  以及来自食品行业的代表企业,他们是:康师傅、安利、可口可乐、雀巢、娃哈哈、百事、星巴克、完美、汇源、宝健、伊利、百花蜂业、蒙牛、华润怡宝、王老吉、康宝莱、君乐宝、李锦记、无限极、今麦郎、金光中国食品、洽洽食品、金正大集团、太太乐、光明乳业以及百胜餐饮集团。再次对各位领导与嘉宾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接下来让我们掌声有请新华网常务副总裁魏紫川致欢迎辞。[ 2016-06-27 14:01 ]

  尊敬滕局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2016中国食品辟谣论坛”活动现场。在此,我谨代表新华网对参加论坛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6月14日,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正式拉开帷幕。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在讲话中指出,食品安全工作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坚持德法并举、社会共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确保“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早日共享食品安全发展成果。[ 2016-06-27 14:01 ]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提高全民食品安全科学素养,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指导下,新华别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2016中国食品辟谣论坛”。近年来,大量食品类谣言借助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广泛传播,耸人听闻的标题和内容让消费者真假难辨,影响着中国食品安全的环境,不实传言也损害了企业声誉,给行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作为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重要官方活动,此次论坛旨在凝聚行业的力量,探讨谣言传播路径和处理机制,分析食品谣言法律边界和责任,研究企业、行业辟谣对策,引导公众走出食品安全认知误区。[ 2016-06-27 14:03 ]

  去年8月,在中央网信办、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等部委的指导下,新华网联合多家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中国食品辟谣联盟”。辟谣联盟自成立以来,已发布了第一期食品谣言榜和乳业谣言榜。谣言榜均经过相关协会和联盟专家团审核,向公众澄清了谣言,传递了食品安全科学,受到了业内外人士与消费者的广泛关注和认可。今天,联盟将继续发布新一期食品谣言榜,希望通过此次发布,能够让公众获得食品安全的正确认知,破除公众对国内食品安全环境的误解。[ 2016-06-27 14:03 ]

  今年以来,中国食品辟谣联盟陆续推出了官方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为网民提供了一个甄别食品安全信息真伪的平台,为净化网络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持。联盟官网具有辟谣发布、宣传教育、分享转发等功能,主要承担网络谣言的收集、研判、处置、辟谣、预防等职责,为用户提供网站PC端和移动端的双向同步服务。为让消费者第一时间了解食品安全信息,中国食品辟谣联盟还将实时更新主管部门的抽检信息。[ 2016-06-27 14:04 ]

  非常感谢魏总的精彩致辞,接下来有请国家食药监总局 副局长滕佳材致辞,掌声有请![ 2016-06-27 14:06 ]

  下一步,联盟官网拟陆续推出谣言举报、网友互动等特色栏目,还将举办辟谣宣传与科普公益线下活动。同时,联盟将继续收集整理方便食品、饮料、农产品、保健食品等相关细分行业的谣言及不良信息,并定期进行发布。“中国食品辟谣联盟”以“全面提升中国食品整体形象,打造中国著名品牌和国际知名品牌,向全球化发展推进”为目标。希望通过各方努力,将“中国食品辟谣联盟”打造成食品辟谣的第一平台,成为中国食品品牌发展的推动者和捍卫者。最后再次感谢各位的到来,祝2016中国食品辟谣论坛成功!谢谢![ 2016-06-27 14:04 ]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媒体和企业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这一次中国食品辟谣论坛活动。中国食品辟谣论坛是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最重要的活动之一,也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与新华网在塑造健康的食品安全领域环境上的一次新尝试,希望能够携手在座的各位监管人员、各位专家、媒体记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探讨构建传播科学知识、谣言散播的有效机制。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的生命健康、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民生问题也是问题,食品安全的宣传关系着监管工作的全局。年初,习总在新闻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食品药品新闻宣传工作指明了方向,食药总局始终坚持正确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社会共治的格局,巩固和壮大主流,汇聚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2016-06-27 14:09 ]

  在新媒体语境下,经常出现的网络谣言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困扰。比如近期青岛当地部分微信公众号传播的“2万吨毒西瓜流入全国各地,已致8人死亡”是对去年“问题西瓜”进行的旧闻新炒;前段时间在网络流传的“蒜苔蘸取乳白色的液体”视频,经证实是用保鲜剂来解决蒜苔贮藏的问题。通过上面两个例子可以看出,网络谣言不仅破坏和污染网络环境,而且扰乱社会秩序,给人们生活带来重大影响,甚至危害和公众利益。[ 2016-06-27 14:12 ]

  前几天中国社科院发布的《新媒体蓝皮书》显示,在谣言主体方面,最常见的分别是健康养生、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7成受访者面对真伪难辨的网上谣言,会采取“宁可信其有”的态度,只有17%的人选择“宁可不相信”。在传播渠道上,微信、微博和贴吧成为谣言的散播地,其中超6成网友认为在微信上遇到的疑似网络谣言最多。以上调查数据说明,净化网络环境、驳斥食品谣言、传递科学信息、培育理性社会是我们应该为之努力的方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内的政府监管部门任重道远。有专家做过一个初步统计,将近一半食品安全报道是谣言和传言,特别是网上传播的信息。他说,社交媒体上传播的食品安全问题中有的确属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有的则属于科学争议和标准差异、标准缺失问题;有的事后证实是谣言、传言;有的属于消费科学认知、知识缺乏问题;有的还属于生产企业之间不正当竞争、相互攻击而制造出来的问题。[ 2016-06-27 14:13 ]

  辟谣信息的发布既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行政的发布变成让老百姓愿意听才是关键。自去年新华网发起成立中国食品辟谣联盟成立以来,在驳斥食品谣言问题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对引领公众走出食品安全认知误区收获了良好的效果。在此,我谨代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向各有关方面和专家学者为塑造健康、理性的食品安全环境做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表示感谢![ 2016-06-27 14:14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一直在为提升公众科学素养不懈努力,通过举办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利用总局网站、微博、微信推送科普知识等方式不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更加贴近老百姓,更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加体现CFDA网站权威性,目前总局网站进行了全面改版,欢迎社会各界随时关注CFDA官方网站,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不断改进。同时,我们加大了对关注热点和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力度,将开展风险交流和答疑解惑纳入日常发布机制。仅今年六月份,在总局官网发布了各类食品风险解析、消费提示就有10余篇,旨在及时澄清误解,消除顾虑,把控好导向。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除了政府部门,还必须让产业、学界、媒体,以及最重要的消费者都参与进来。肃清网络谣言,传播食品安全的科普知识,很重要的一点就需要靠在座的专业媒体进行传播,为食品监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打造共治共享食品安全的社会环境。[ 2016-06-27 14:14 ]

  食品安全身系国家公共安全,产业发展的阶段性问题容易滋生食品安全谣言和不实信息,新《食品安全法》第141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治理提供了法治条件和基础。为此,在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和科普宣传教育的同时,我们呼吁大力构建尚德守法、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格局,希望各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知名网友和广大网民共参与、齐给力,不断探索和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传播的方式,综合运用法律、道德、教育、技术等手段打“组合拳”,共同治理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我相信,通过总局与在座各位的精诚合作,我们将会共同讲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中国故事,在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上再创佳绩。祝本次论坛成功。[ 2016-06-27 14:15 ]

  国家网信办社会局一直致力于社会民生领域的网络社会治理工作,近年来大力推进网络诚信建设,推动全社会树立诚信用网意识,要求互联网企业履行诚信办网主体责任,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婚恋网站、招聘网站等专项治理。今年4月19日,习总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增强互联网企业使命感、责任感”等,为网信事业的发展指明的方向,也对加强网络社会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落实总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一道,加强包括食品安全在内的社会民生领域的网络谣言治理工作,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此,建议共同从以下4个方面努力:[ 2016-06-27 14:22 ]

  第一抓住食品企业和互联网企业两个主体,强化履行社会责任。网络空间的问题往往来自现实世界的投影,解决网络食品谣言问题,网上网下要齐动手。尤其是食品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要把网下主体责任和网上主体责任履行好,确保食品安全和确保食品信息网络传播规范有序。[ 2016-06-27 14:23 ]

  第二:针对群众普遍关注和认识模糊两个因素,做好正本清源工作。实践证明,社会民生领域网络谣言的滋生和传播,往往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群众普遍关注,二是认识不够清晰。我们将积极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科研机构和网站携起手来,进一步做好网络科普工作,让正确的食品安全知识更加深入人心,从根本上遏制谣言的产生和传播。[ 2016-06-27 14:23 ]

  第三,抓好谣言发现、研判、辟谣和治理4个环节的有效衔接,有力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谣言。我们要紧紧依靠广大网民,推动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密切配合,努力形成谣言及时发现,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研判辟谣及时、处置谣言信息有力的良性局面,让辟谣信息“跑赢”谣言信息,真正起到扶正祛邪的效果。[ 2016-06-27 14:23 ]

  第四,突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两个方面,筑牢网络诚信根基。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对互联网领域诚信建设的部署,进一步推进行业标准建设,加强信用评价,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评议活动,建立健全互联网信用黑名单制度并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强化网站和网民的守信意识和自觉性,形成守信者得褒扬、失信者寸步难行的良性局面。[ 2016-06-27 14:23 ]

  非常感谢滕局长,确实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是非常重要的民生问题,因此肃清谣言,传播科普知识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希望我们这场论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接下来有请国家网信办会工作局副局长范小伟致辞,掌声有请![ 2016-06-27 14:17 ]

  确实只有在媒体单位,其他部位各个组织共同努力下,我们才能彻底铲除网络谣言。下面有请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副局长王洪兵致辞,掌声欢迎。[ 2016-06-27 14:24 ]

  尊敬的滕局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应邀参加由新华网主办的2016中国食品辟谣论坛,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对论坛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近年来,随着新媒体快速发展,信息传播畅通无阻,食品安全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常常成为某些缺少职业操守、制造恐慌的重灾区,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困扰,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甚至是国家声誉。食品安全辟谣联盟成立以来,从群众关注入手,科学解疑释惑,为辟谣传播避免谣言传播扩散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彰显了媒体维护人民利益的社会职责。[ 2016-06-27 14:26 ]

  作为进出口食品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质检总局高度重视对食品安全谣言的辟谣工作,坚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口食品安全信息。自2008年以来,已经通过质检总局网站累计公布不合计进口食品信息2.1万余,比去年10月发布了2010到2014进口食品质量安全,2015年完成了对127种进出口食品396种威胁项目实施风险监测,坚持每天从53个国家和地区280个网站采集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发布风险预警通报,让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我国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增强了消费者的信息。食品安全问题社会高度关注,群众充满期待,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弘扬尚德守法正能量,及时求证,准确发布,不给造谣、传谣者借道扩散的机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后祝论坛取得成功,谢谢大家。[ 2016-06-27 14:28 ]

  非常感谢刚才各位领导的发言。正如各位领导所说,在互联网以及社交媒体日益发达的当今社会,信息交流越来越便捷的同时,也使谣言“插上了翅膀”。特别是微信、微博、论坛及朋友圈的转发,使一些谣言得到了“病毒”式的传播。这些新的传播形式具体有什么特点,应该如何预防呢?下面,我们有请中国传媒大学教授王四新,和大家分享食品谣言传播及预防研究。[ 2016-06-27 14:29 ]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非常荣幸今天有机会就食品谣言的传播及预防方面的研究机制的话题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交流。我将利用这一次机会给大家从三个方面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第一个方面,怎么样来界定、怎么认识食品谣言?谣言它是关于某个东西不真实的信息,合起来这个食品谣言等于说就是关于食品的不真实的信息。关于食品它的用法、用量以及它的功效,从食物本身的物理属性上来讲它都是有一定的物理属性,也就是从科学上我们可以分析它的营养结构,我们可以分析它的疗效,或者说效果等等,这些我们有了正确的系统的认识以后,我们就会对食品有一个大致不错的判断,在这样的情况下,它不仅对于我们个人维持正常的身体需求,对于我们的产业的良性发展,对于我们的社会稳定有巨大的促进作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再来看谣言的话,它就是关于食物方面不真实的,关于食物方面不真实的,它从社会层面上来讲因为每一个人他都离不开食物,可以说有食物的话题涉及的人是最多的,每个人都逃不了,所以从社会上来讲有关食物的不实信息,首先会引起大面积的恐慌,其次对个人他正常的决策也会产生影响,这样会导致我们在错误信息的指导下,采取错误的食物选择方案,轻则导致拉肚子,重则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2016-06-27 14:37 ]

  从这个角度上来讲,通过一些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来确保我们得到准确的食物信息,用这些科学的、客观的、全面的食物方面的信息来指导我们的日常生活,指导我们的产业发展,来维持社会的稳定,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所以食品谣言是关于食品的错误信息,这个食品的错误信息对于社会、对于个人、对于企业都有很大的危害。任何时代都有食品谣言的问题,都有人们关于食品的不正确的看法,都有在公共领域广泛传播的关于食品的不实信息,每一个时代因为它各方面条件的限制,你比如技术所能提供的手段的限制。第一还是“食”,涉及到每一个人,任何关于食品的信息,尤其涉及到食品的虚假方面的信息,它都可能有最广泛的群众基础。[ 2016-06-27 14:47 ]

  第二个从社会的发展来看,无论是这个社会,还是整个世界,现在都有一种越来越倚重科技,同时这种科学技术也为食品进行深度加工,提供了无限的可能性。在对食品的认知方面它就存在着和食品提供者,和食品的加工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结果导致我们在食品和信息方面的选择和取舍方面,有些时候我们不能够依靠我们的常识,不能够依靠我们本人所具有的一些判断能力、认知能力,就必须借助于所谓权威的专家,当这些专家被商业利益蒙住眼睛做虚假宣传的时候,会骗到一片一片地群众和个人。所以食品谣言的多发,以及势头越来越猛,实际上和这种大趋势有直接关系。[ 2016-06-27 14:48 ]

  在互联网之前,食品谣言的传播是区域性,它受严格的地域空间限制。谣言即使插上翅膀它也有时候飞不过一个村,飞不过一个寨,飞不过一个公社,飞不过一个省,但是现在这个谣言它借助互联网插上这个翅膀以后,它瞬间或者说同步就可以到达天涯海角,也就从理论上来讲食品谣言没有死角,只要有食品谣言,它就会传到每一个人的耳朵里边。政府要及时地发布权威消息、作为企业来讲要利用目前传媒技术的发展,对自己提供这个产品和服务存在的风险进行准确地预判;同时作为媒体建立信息发布的核准机制,防止有问题的稿子随便进入到公共领域;同时作为自媒体的一些平台,这些措施的采取和加强,对于构筑一个负责任的平台,对于打造一个负责任的媒体,对于公共领域里面的信息的食品谣言,可能都会起到一定的作用。谢谢。[ 2016-06-27 14:50 ]

  非常感谢王四新教授,通过王教授刚才这样客观和系统地讲述,我们也了解到在新时期网络谣言所呈现的一些新特点。并且我也注意到王教授有一句话,我们对于网络谣言没法彻底地铲除,但是只能尽可能地去控制。而且听完王教授的讲述之后,我们也知道,今后再在微信中碰到像桃子和西瓜不能同吃这样的网络谣言,并且还有种,妈妈说这个东西不能吃,这样的一些谣言的时候,我们知道应该如何去客观、理性地去应对。那么,在2016年,食品谣言究竟以怎样的规模发展的呢,让我们用数据说话。下面有请新浪微博社区管理中心副总监尹雪赓,为大家介绍食品谣言数据及应对策略。掌声有请。[ 2016-06-27 14:51 ]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非常高兴能够参加今天中国食品辟谣论坛,下面我简要就新浪微博在2016年食品谣言和辟谣方面所做的工作向大家做一个汇报。首先从在线接收的不实信息的举报来看,食品类的谣言占19%,这个比例非常高,食品方面或者食品安全方面的谣言有19%的比例,大概上半年这个数据,一共是245条。其中案例方面的说,这是今年上半年出现的一些比较突出和新发的案例。第一个是所谓吃樱桃感染H7N9,说樱桃核里有一种物质叫做化学物。再有猪肉的钩虫,后来经过食品专家辨认图片,所谓的虫子形态这个东西其实根本就不存在;还有蒜苔、西瓜打针等一些案例千变万化。[ 2016-06-27 15:03 ]

  谣言主要呈现两个最主要特点:一个是低质反质的谣言,这些内容都非常低劣,不经推敲,甚至大家觉得很荒唐。第二个特点是呈现出周期性,夏天刚刚开始,现在是樱桃上市的季节,它就会出现。像刚才王教授讲的,不可能把它根除了杜绝了,它按时出现我们就按时处理,出现一批处理一批,这就是食品方面的谣言呈现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澳门·新葡澳京(中国)官方网站。[ 2016-06-27 15:08 ]

  作为一个社交媒体平台,最主要的产品的特征就是信息公开的传播,从新浪微博平台的角度来讲,在一些辟谣问题上也有自己不足的地方。第一、缺少权威信息发布的资格,再有缺少权威信息发布的能力。这个就要求我们希望能够得到一些合作伙伴,一些相关信息生产主体,能够为新浪微博提供辟谣信息,新浪微博用这些信息来针对食品方面的谣言进行辟谣。今年刚刚发布的2016年新媒体的信息,微信、微博都是,具体到食品方面的谣言,尤其是中老年人传播的群体很明显。这些例子刚才都讲了。食品谣言的危害也是多种多样,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是有很强的负面作用。[ 2016-06-27 15:08 ]

  感谢尹雪赓总监的发言。食品谣言的危害和影响,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法律界人士也有诸多建设性意见。现阶段,法律对惩治网络谣言有哪些具体规定?如何更科学地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下面我们有请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宋晓江为大家介绍食品谣言的法律界定及法律责任。[ 2016-06-27 15:09 ]

  作为律师我今天心里也很感动,我觉得辟谣论坛的举办非常有意义,对群众影响最深远最大的就是食品方面的谣言,在社会中每个人身受其害。举个例子,去年和今年我是两次在微信中看到康师傅吃了中毒的谣言。今天按照主办方的要求,讲一讲食品谣言的法律界定和法律责任的问题。什么是谣言?如何从法律上来界定?从法律上讲,没有说一个谣言是一个正面的谣言。在食品的安全领域,编造、散布的一种误导消费者和社会,侵染他利和名誉、扰乱社会秩序的这样一种谣言。[ 2016-06-27 15:58 ]

  食品谣言是特制在食品领域中的一种谣言,这一种谣言可能产生食品本身,第一有可能是食品的合成,有可能是食品的生产加工,加工制造,有可能是食品的仓储、运输,有可能是食品的一些成分,等等这样一些在食品领域的谣言;第二,食品谣言也是一种没有证据来支撑,没有事实基础的这样一种虚假的信息。另外,食品谣言是某些个人或者某些群体为了某个目的而编造散布的一种谣言,不好区分有什么样的主观意图。有些电视台为了提高收视率、抓眼球。[ 2016-06-27 15:59 ]

  在食品谣言中不仅造谣者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传谣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主要是三种,第一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在造谣传谣者的法律责任中。在民事责任方面相关的人承担的就是侵权责任,在五类民事责任中,在谣言这个问题上承担的主要责任就是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就是侵犯一定的社会群体他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对别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权侵犯了,就造成一种侵权责任。要解决民事责任的问题主要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主要是用五类民事责任来维护自身民事权益。[ 2016-06-27 15:59 ]

  2015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第120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法律里边有明确的规定,有明确的条文。第140条规定,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法要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这样一些民事责任,这是《食品安全法》里面从民事责任方面的一个规定。[ 2016-06-27 16:00 ]

  第一类、民事责任。在《侵权责任法》里面,2010年7月1号颁的第36条的责任,如果利用网络客户、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的侵权行为,这里面也有一些民事维权的手段,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另外还有承担相关的一些民事的责任,《侵权责任法》里面也有了相关的规定,但是这里面怎么算侵权?就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二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就是食品安全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损害,行政行为就是对社会的公共秩序造成侵害,这时候就上升到整个社会层面。新《食品安全法》第140条规定:“如果编造散布虚假的食品安全信息,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怎么处罚,这里面讲了,如果说是涉及到了食品安全造谣,就是说处以行政上的拘留还有罚款等等这样一些情况,可以从政府部门、从治安部门、公安机关可以对造谣者进行治安处罚,这在治安处罚的层面。[ 2016-06-27 16:00 ]

  作为律师有如下建议:另外律师的建议我说一下。第一条,建议研究并实施出台关于打击食品谣言犯罪方面的司法解释,把相关的法律法规都集中在司法解释上,把它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第二建议政府监管部门要出台相关治理食品谣言的规避,加大这方面一个惩治的力度。第三,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谢谢![ 2016-06-27 16:00 ]

  非常感谢宋晓江律师的演讲。正如大家所知道的,近年来日益猖獗的食品谣言严重损害了相关企业和产品的声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造成大家对食品安全的恐慌。对于如何肃清网络谣言、维护食品行业形象、促进中国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的企业也有话要说。下面有请康师傅中国区董事长贾先德为大家谈谈面对谣言,企业应该如何维权,掌声有请。[ 2016-06-27 16:04 ]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很荣幸代表食品企业出席2016中国食品辟谣论坛,去年5月我参加了新华网举办的打击食品谣言研讨会,那次会议首次吹响了打击食品谣言的冲锋号,今年,我们各界再次聚首,进一步探讨如何把“打击食品谣言,确保消费安全”的战役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2016-06-27 16:18 ]

  一、“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与每个人都有着密切联系,食品的质量安全自然会受到民众的关注。作为业内人士,我们能真切感受到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社会整体形势不断向好。14日食品安全周启动仪式上汪洋副总理也对当前的食安形势做了充分肯定。根据《消费者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显示,有74%的消费者对食品问题表示担忧,在网络上尤其社交自媒体领域仍然有大量的食品安全谣言阴魂不散,被反复炒作。经常都有各种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话题和段子在刷屏,动辄就是10万+的热帖,而其中大部分是谣言和不实传言。[ 2016-06-27 16:20 ]

  二、食品谣言的来源。目前微信公众号已达到1000多万个,每天发布300亿条内容。其中,食品安全的信息海量化、渠道多样化、阅读快餐化的特点比较鲜明,里面难免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而谣言的来源也比较复杂: 1、一部分是源于消费者科学知识不足导致的认知误区,这类传言在生活健康领域最多,比如顶花黄瓜含避孕药、豆浆能致乳腺癌、柿子酸奶相克致死等等;2、还有一部分是源于信息落差,因为企业、专家、政府公布的正确信息未能及时达到公众,结果让似是而非的传言占领了场。比如食品标准的地方差异、草莓含有草甘膦农药、猪肉有钩虫等;3、但是有相当一大部分谣言是因为商业利益和不当竞争,有心人士雇佣黑公关和水军恶意编造散布不实谣言,一些公众号将谣言进行本地化加工,从而赚取市民关注度,提升广告收益;也有一些别有用心的竞争对手通过“抹黑”方式故意散布谣言意图谋取不当市场利益;还有一些人是捉鬼放鬼有偿删贴。食品谣言的网络传播,已然成为利润可观的黑色产业链。这类谣言性质很恶劣,往往会短时间被大量传播且在网络反复炒作。[ 2016-06-27 16:21 ]

  三、食品谣言的风险。这些“顺口编”、“随手转”的食品谣言,在网络反复传播屡禁不止,对社会的危害是广泛而深远的。1、食品谣言不仅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屏蔽干扰了公众获取正确的科学常识,2、也给我们食品企业带来巨大声誉和经济损失。 3、当谣言以各种惊悚标题和夸张的内容大量充斥我们的媒体和社交平台时,公众对媒体的信赖度也将大打折扣。4、同样,当专家学者科学理性的声音已不能抵御谣言的煽情时,科学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5、食品安全议题的热度很高,燃点很低,一点就着,一传就爆。谣言极易引发公众不必要的食安恐慌,甚至让公众对政府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和举措失去信心。[ 2016-06-27 16:21 ]

  四、互联网+的负面效应。食品谣言之所以成为社会顽疾,跟信息化时代的传播特征有密切关系。互联网时代的信息传播已没有地域时间和管道的限制,十年前的谣言今天可以改头换面重上热搜反复出现,北京的草莓农药谣言可以让海南的农民也感到寒意,一条职业举报人无凭无据的不实“举报”,可以一天之内从个人微博扩散到上百条媒体报道,互联网+带给我们各种便利的同时,也给谣言插上翅膀!时时都是传播点,人人都是自媒体,由于食品谣言大多来自社交媒体,传播扩散的主要渠道也是在社交平台,尤其微信群和朋友圈。因为社交平台的私密性和几何级传播的特点,谣言产生时基本很难监看和处理,等到发现开始传播时,在朋友圈很快就成燎原之势时,如果没有平台的配合,没有政府监管部门的介入,谣言扩散很难被阻止。[ 2016-06-27 16:22 ]

  五、企业维权的挑战:取证难、立案难、执行难、修复难。食品企业与“网络谣言”的斗争在我看来像是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持久战,企业要“加倍努力、做好自己、坚守底线、取信于民”,也要更加积极投入食安科普的推广,更加开放透明地加强跟消费者的沟通,赢得消费者的信任。1、首先,是证据的收集。2、立案起诉。3、判决执行。4、声誉修复。当谣言发生时,身处漩涡中心,企业即便声明辩解甚至亮出家底,仍然很难自证清白,如果没有政府和权威机构的及时介入,企业常常孤掌难鸣苦不堪言,对品牌的伤害一旦形成修复非常艰难。[ 2016-06-27 16:24 ]

  六、如何确保食品安全-尚德守法、社会共治。习总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提到“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食品谣言,无疑是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的元凶之一。我们期待政府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惩治食品谣言,让公众能真实地感受到政府重视并有效治理食品安全的决心和成效。我们迫切希望能由政府和主流媒体、专家机构共同打造一个权威食品安全辟谣平台,可以集辟谣、科普、不良自媒体公示等信息于一体,惩恶扬善,让各方都有一个共同的信息交流平台,让权威主流的正能量占领阵地。谢谢大家![ 2016-06-27 16:25 ]

  感谢贾先德董事长的精彩发言。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个特别的环节,在迎接建党95周年之际,新华社统筹社内外资源,多部门联动打造了一个微电影形态可视化方面的产品,于2016年6月20号呈现了,这部微电影利用独有的资源,通过全新的表现手法和技术手段讲述了中国党风雨历程的传奇和对未来的展望,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起看大屏幕。[ 2016-06-27 16:28 ]

  95周年中国党的发展历程,浓缩成了9分5秒的视频呈现,非常精彩,非常令人感慨,接下来让我们把注意力再拉回到本场论坛中,进入到互动环节。目前正在举行的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打击食品谣言,也不仅是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需要各界合力,形成一个社会共治的局面。关于如何建立谣言处理机制,形成社会共治格局,今天我们也邀请到了一些政府领导以及行业专家、企业界的代表,请他们在现场进行一个深入的探讨。现在进入对话环节,今天探讨的主题是“建立谣言处理机制,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参与对话的嘉宾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颜江瑛、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顾宝根、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康师傅中国区董事长贾先德、可口可乐大中华区事件处理及危机管理总监熊永刚、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公共事务总监王汝华。今天对话环节的嘉宾主持是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副教授范志红。掌声有请各位。[ 2016-06-27 16:29 ]

  范志红:大家好,我是中国农业大学的范志红,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来跟大家交流打击食品安全谣言这个话题。今天先请顾主任讲一下,农产品的谣言为什么这么多?到底这些谣言有什么样的特点?[ 2016-06-27 16:38 ]

  谢谢主持人,非常高兴有机会参加食品谣言辟谣的活动,前天我们农业部也开了一个有关食品安全辟谣方面的座谈会,大家感觉到现在作为农产品来说,他们质量安全水平越来越高,维持在高位,我们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工作越来越有力,质量安全应该是越来越能够得到保障,但是老百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好像没有提高,形成了个反差。近期谣言也特别多,我们总结了一下,我想这个谣言主要有这么几大类。首先它应该是胡编乱造型的,纯粹是捏造事实;第二类夸大事实型,去年5月1号前说草莓使用检测有乙草胺以后,各种有关草莓谣言就很多,一个是说含有乙草胺导致致癌,实际上乙草胺是一个低浓的药,它本身不在上面使用;第三个比较有欺骗性的偷换概念型,最近微信上面有个报道说,怎样才能拯救浸泡在农药里的东西,有一些数据,比如说中国每年生产337吨农药,这是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我们国家生产农药的产量,他一算我们人均要2.9公斤农药,有可能要吃这些。[ 2016-06-27 17:05 ]

  非常感谢顾主任的这些解读,下面我们想请教一下咱们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的委员邱宝昌先生,我就想问一下,有各种谣言的问题,消费者是不是增加了很多投诉,您得到了什么样的信息?[ 2016-06-27 17:05 ]

  要靠媒体的正能量,比如宣传科普知识,科普知识够不够?农民为什么没有农业的专家,或者食品专家上台说话,不是,我们看到电信,门在每个小区都有明显的提示,在银行里面都有很多的提示,仍然有这么多人受,我们还看到食药总局网站上也揭露辟谣的,我们看到很多,现在为什么还上当呢?这里面肯定有很多的原因,食品安全跟大家非常地重视,可能在一般的点对点还是自媒体传播当中,很多人立信其有,不信其无,这就涉及到互联网的治理。[ 2016-06-27 17:07 ]

  邱老师说的特别好了,打击食品谣言需要全社会各界人士的努力,想请教一下颜司长,您对于这些涉及到一些食物的健康效应,这方面的食品谣言你们食药局有什么样的措施,有什么样的做法呢?[ 2016-06-27 17:07 ]

  我首先先感谢一下新华网和农业部,包括质检总局,还有我们各个企业,还有协会学会,包括像范老师这样的专家一起建立了这么一个联盟,今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家会有共同的感觉,就是我们的比重在打击食品谣言的比重占的更大,现在我们互联网自媒体发展过程当中,对于我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我们一个是加大监管信息的发布力度,从去年我们整个食品的抽检信息也好,我们食品的一些监管信息也好,力度是前所未有的,每周发布一次,在这个发布过程当中总局领导也特别关心,刚才您说到知识的问题,每一个发布都会配合着风险解读。另外,更重要的有的专家学者提到科普、打击力度,要跟所有食品相关的部门进行辟谣,把科学的东西一起传播给大家。[ 2016-06-27 17:08 ]

  非常感谢颜司长。我刚才听到我们贾董事长已经说的不正当竞争,我作为辟谣的自媒体。想问您,您在企业里边面对这样的问题,作为企业是怎么样处理的,您希望政府在什么方面来配合和保护企业避免这样的伤害?您可以深入阐述一下?[ 2016-06-27 17:09 ]

  谢谢范老师,食品的谣言为什么会这么关注,这跟每个人都有关,所以它的热度非常高,但是它的燃点被引爆了之后非常低,一引就爆,我觉得要从处理上来讲。尤其在食品产业中,我相信很多的伙伴们都能感觉到,有一个这样的黑势力在里边去造谣,删帖,这样破坏性的商业竞争,极大的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2016-06-27 17:09 ]

  我们下面想请熊总监,您肯定经历过很多食品谣言的相关处理,您能不能讲讲这方面的经历?[ 2016-06-27 17:09 ]

  谢范老师,我要回应一下同行的讲话,确实是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谣言之所以我们一定要打击食品谣言,确保消费安全,我觉得他不是说伤害了某一个企业,或者某两个企业的这种声誉或者利益,更重要的是它是关乎于国际民生食品安全的大事,这是宏观上大家齐聚一堂,到这里来要做的事情,我觉得根本最深刻的社会性,以及我们要做的价值今天的论坛在这里很有意义,同时我借机会特别感谢一下尊敬的滕局长,还有各位领导,各位媒体界各位专家,各位朋友,我觉得今天非常有幸,我作为企业可口可乐公司的代表,到这里来跟大家共同探讨,我自己来学习这么一个很重要的议题,当然也很感谢新华网组织这个活动,我特别深的感受,咱们的政府,咱们的媒体界是真真正正地在高度重视。[ 2016-06-27 17:10 ]

  最后我们还是请王先生,刚才熊先生没有回答的,您能帮着回答一下吗?您也可以说一下自己的感想。[ 2016-06-27 17:10 ]

  首先还是感谢主办方新华网和辟谣联盟举办这么一场有意义而且有成效的会议,再次也是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媒体的嘉宾,还有各位同业,大家一起关注这个事情,大家一起群策群力解决这个事情,看到滕局长一直坐在这儿听,而且在记,对于一个领导坚持那么长时间,我感觉到非常钦佩,由我们同仇敌忾,群策群力都可以去解决的。就食品谣言来讲,我们作为保健食品重要的一个生产厂商,我们也是食品辟谣的一个重要的参与者,我想作为我们一个业界来讲,要想打败谣言,最重要的要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真的要视质量,视质量安全为生命,只有我们全行业从自身做起,真正地把食品安全事情解决了,去除公众和人民对我们的忧虑,这样公众的这种不安全感才会消失。[ 2016-06-27 17:11 ]

  谢谢,一个大企业可以做到这一点,一个小企业或者农民怎么做到,我们社会成立一个相关的基金或者组织帮助他们来做这个事情,包括这个东西含量到底是多少,这得测呀,得花钱,我们是不是将来可以成立这样的基金,听了三位企业家的说法,我们的领导是不是还有一些想补充的内容呢?[ 2016-06-27 17:12 ]

  我补充一下关于谣言处理机制的问题,我有几点体会比较深。第一个,我个人认为应该建立高效的辟谣科普机制;第二个加大谣言的惩处力度,所以辟谣很重要,治理谣言更重要;第三个创新方法,共建社会共治的格局,主持人提的有一些基金,有一些组织非常好,我想辟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牵头,特别媒体要出面,企业NGO等等都要各个方面参与,创新方法也是很重要的,还有我想起来我们现在尤其餐厅为了让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增加信心,整个是公开的,玻璃式的敞开的餐厅,我们食品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也可以将来建立开放式的,让老百姓看到我们现在生产怎么样的,我以农产品生产为例,我们现在农产品生产跟传统认识的完全是两个概念,非常安全,非常科学,非常现代化的,老百姓看了以后我认为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对农产品的安全应该是有信心的。[ 2016-06-27 17:12 ]

  也感谢顾主任,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各位企业的老总都了非常精彩的发言,今天感谢大家贡献自己特别深入的一些探讨的意见,我也学到很多东西,今天咱们的互动环节就到这里,谢谢各位。[ 2016-06-27 17:12 ]

  感谢嘉宾的精彩互动。由新华网联合食品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及行业工作者共同发起的中国食品辟谣联盟自成立以来,一项持续进行的工作就是收集、梳理当前传播力度及危害程度较大的食品谣言,定期进行发布与澄清。今天在我们的论坛现场,我们也将发布新一期的食品安全谣言榜,让我们来看一看到底是哪些食品谣言呢?下面我们有请三位食品行业专家为大家详细解读。首先有请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病理与公共卫生学教研室教授佘锐萍进行第一个谣言的发布。[ 2016-06-27 17:14 ]

  近几年来,“市民买到有虫猪肉”的消息在社交平台持续“刷屏”,称在猪肉中发现白色带状物,是“水煮不烂、油炸不熟、高温杀不死”的“钩虫”,而其还上传有“猪肉钩虫”的相关图片,引发不少民众的议论和担忧。[ 2016-06-27 17:17 ]

  我们在查看了网上的所谓钩虫的图片后一致确认网上流传的“猪肉钩虫”的相关图片,大多都是猪肉中的血管、淋巴管、神经纤维、肌腱或筋膜等结构。[ 2016-06-27 17:18 ]

  现有的资料表明可以感染猪的寄生虫病大约有20多种,其中虫体可在猪的肌肉组织中寄生的只有2种病,一种是猪囊尾蚴病,另一种是旋毛虫病。由此可知,在猪肉中并没有所谓的“钩虫”,因此关于“猪肉钩虫”的说法缺乏科学性。再说猪囊尾蚴病和旋毛虫病均属于人兽共患的寄生虫病,所以二者都是猪屠宰加工过程中卫生检验的必检项目,在生猪屠宰加工的流水线上专门设置有这两种寄生虫病的检验点。因此经过正规肉联厂屠宰加工的猪肉中是不会有寄生虫的。[ 2016-06-27 17:18 ]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到目前的研究为止,除了引起疯牛病的病原---朊病毒以外,所有感染畜禽的寄生虫及微生物(包括细菌、真菌、支原体、病毒等)均可以通过高温处理后被灭活,寄生虫虫体一般在80℃以上即可被杀死。网上所说的“钩虫”之所以“水煮不烂、油炸不熟、高温杀不死”是因为它们本身并不是虫子,也没有生命,而是肌腱等致密结缔组织,所以一般的烹饪方法很难煮烂。[ 2016-06-27 17:18 ]

  非常感谢佘锐萍教授,听完佘教授的解读我们可以放心地吃猪肉了,接下来有请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业务部主任阮光锋进行第二个谣言的解读,掌声有请。[ 2016-06-27 17:19 ]

  大家好,我受中国食品辟谣联盟委托,进行此次食品谣言发布。临近饮料销售旺季,关于饮料、饮用水方面的各种谣言又多了起来。[ 2016-06-27 17:19 ]

  近段时间,网络流传着一种说法,称纯净水呈弱酸性,缺乏矿物质和矿物元素,饮用后会形成酸性体质,并导致矿物质等对有益的元素流失和析出,降低免疫力,引发疾病。经食药监总局、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中国营养学会和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确认,这是一则谣言。[ 2016-06-27 17:20 ]

  根据专家意见,在医学上并没有“酸性体质”或“碱性体质”这种说法。如果一个人的PH值低于7.35的话,实际上应该发生酸中毒,正常人没有疾病的情况下,PH值很难达到这样的水平。实际上,内有一个保持酸碱平衡的稳定系统——酸碱缓冲体系,这个系统会自动调节内的酸碱度。不管是弱碱还是弱酸性的水,其中酸碱物质的含量非常低,与酸碱缓解系统相比,只是沧海一粟,并不能改变的酸碱度。[ 2016-06-27 17:20 ]

  另外,碱性水、离子水改变酸性体质等说法,也是不成立的。胃酸的PH值是0.9-1.5,是非常非常酸的一种东西,即便是喝下所谓弱碱性的水,到胃里已经彻底酸化了。对100种世界知名矿泉水进行分析后发现,大约40%的矿泉水PH值都在7.0以下,都是酸性,中性和碱性的矿泉水都占30%,是一个平均的关系。因此,并没有科学证据表明纯净水对可以形成危害,大家可以放心饮用。谢谢大家![ 2016-06-27 17:20 ]

  非常感谢阮光锋主任的解读。最后我们有请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李耘进行第三个谣言的发布。[ 2016-06-27 17:21 ]

  鱼腥草因含有马兜铃内酰胺而可能诱导肾病并致癌?最近一篇长微博“鱼腥草与马兜铃肾病”此言一出,引起不小的反响,到目前为止阅读量近75万余次,评论数近500条,转发数1000余次。说法是真的吗?我们该如何面对如此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风险并管理好风险?[ 2016-06-27 17:21 ]

  马兜铃酸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1类致癌物,而马兜铃内酰胺是马兜铃酸在体内的主要代谢产物,同时也在某些植物中存在。细胞毒性来看,研究显示马兜铃内酰胺-I对肾小管上皮细胞具有一定损伤作用; MTT实验结果表明HK-2细胞暴露于马兜铃酸-I和马兜铃内酰胺-I后,生长受到抑制,但该作用是否与DNA加合物形成相关尚待证实。[ 2016-06-27 17:22 ]

  从机理来看,DNA加合物的形成或主导(参与)致癌机制通路是推理马兜铃内酰胺导致肾病及致癌的关键线索。但致突变致癌物一般会与DNA形成多种类型加合物,但形成量最多的以及所有加合物并非都与致癌密切相关。研究显示,马兜铃内酰胺可被CYP450和过氧化物酶激活形成DNA加合物,但其与马兜铃酸Ⅰ在体内和体外形成的DNA加合物不一样。综上所述,马兜铃内酰胺-I具有一定肾毒性和细胞生长抑制作用,但鱼腥草中含有马兜铃内酰胺-BII、马兜铃内酰胺-AII和马兜铃内酰胺-FII(总0.016g/kg),未见含有马兜铃内酰胺-I报道;其次,马兜铃内酰胺与DNA形成加合物的机制研究尚不完善,且不能完全由马兜铃酸-I机制类推;此外,鱼腥草中包括马兜铃内酰胺-BII等部分生物碱还具有一定药理活性,对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加之有益黄酮类物质(茎和叶分别为18.750 g/kg和59.38 g/kg)的存在。因此质疑“鱼腥草具有肾毒性”有一定数据支持,但是直接认定“鱼腥草致癌”的逻辑演推不够严谨和有失慎重。[ 2016-06-27 17:22 ]

  那我们该如何认知食品安全风险?风险能完全控制?如何管理风险?风险由发生结果、发生可能性、接受意愿度、控制风险成本、认知能力以及当前技术可实现性等因素综合决定,会随着认识和改造事物的能力、承受风险对象的变更以及接受程度等不同而不同,因此风险首先不是事物的固有属性而是事物存在的某种状态;其次风险无时无刻都存在,而我们也无时无刻在面临对风险的抉择。[ 2016-06-27 17:22 ]

  如黄曲霉毒素B1为1类致癌物,而国际组织及发达国家依然为粮食设定该类物质的限量标准(欧盟规定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1限量为0~2.0μg/kg),而非完全不得检出。这是对风险正确认知及理性管理的结果,同时也表明实现 “绝对零风险”更多时候是一厢情愿且不切合实际。因此无论对政府还是消费者,现有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具有致癌性,祖祖辈辈保留下来的饮食习惯及部分消费群体明确的食用嗜好等,构成对食用鱼腥草不同的风险判断及选择。《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4号)中纳入鱼腥草;《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以及《中国药典》第一部(2015年版本)将鱼腥草归为药食两用的名单中。[ 2016-06-27 17:22 ]

  当风险判断具有更多负面倾向性时,政府职责是主动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而当风险判断负面倾向性很小时,对风险的选择和管理权则会,也应该更多由政府转交给消费者。而政府要做的是尽可能及时、透明地告知消费者不能通过直观或简单判定风险相关要素所涉及到的知识和信息,而消费者有权利获取这些知识和信息,即知情权,从而选择风险和正确管理风险。[ 2016-06-27 17:23 ]

  感谢各位专家的详细解读。食品安全问题与民生密切相关,容易成为各种表达的出口,甚至成为个别群体攫取名利的工具。破除网络谣言,净化网络环境刻不容缓。希望通过今天的论坛以及讨论,可以推动谣言处理机制的形成,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畅通科学权威的传播渠道,从根本上消除谣言滋生的土壤。今天的论坛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的热情参与![ 2016-06-27 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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